人民的政府
雖然民主可算是大多數人熟悉的詞語,但是,在極權統治和軍事獨裁政權為自己貼上民主標記來爭取人民支持的年代裡,民主這個概念仍然被人曲解和濫用。然而,正是在民主觀點啟迪,從古希臘的伯裡克利到現代捷克斯洛伐克的瓦茨拉夫.哈維爾,從托馬斯.傑斐遜在一七七六年所起草的獨立宣言到安德烈.沙哈洛夫在一九八九年所作的最後一次演說,莫不以最發人深省、最感人的辭句,表達了人類的意志和才智。
按照字典上的定義,民主是「人民支配的政體,最高權力屬於人民,由人民直接行使,或由經自由選舉制度產生竹人民代理人行使。」用亞伯拉罕.林肯的話來說,民主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權。
自由和民主往往可以互換使用,但是,二者並非同義詞。的確,民主是關於自由的一整套觀念和原則;但是,民主也是由一整套做法和程序構成的,這些做法和程序的形成,經歷了漫長而且往往是迂迴曲折的歷史過程。簡言之,民主是自由的制度化。因此,有可能去識別立憲政體、人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些經過時時間考驗的基本原則,而這一切,是任何可以名符其實地冠以民主稱號的社會所必須具備的。
民主政治分為兩大類:直接民主政治和代議制民主政治。在直接民主政治制度下,所有公民都能參與決定國家事務,而不需要選出或任命官員起中介作用。很明顯,這樣的制度只有在人數較少時才是可行的,例如:社區組織、部落議事機構、工會的地方分部。在這些組織裡,各成員可以在一個房間裡開會討論問題,透過共識或多數表決作出決定。古雅典是世界第一個民主政體。它曾設法實行直接民主政治,公民大會人數很可能多達民主政治的人數的極限。
現代社會由於其規模和複雜性,實行直接民主政治制度的機會很微。即使在美國東北部,新英格蘭城鎮會議至今仍然是一種神聖的傳說,但是大多數社區已經發展到這樣的規模,以致不可能讓所有的居民在一個地點聚集,對影響他們生活的問題直接投票表決。
今天,民主政治最常見的形式是代議制民主政治,無論對於五萬人口的城鎮還是擁有五千萬人口的國家來說均是如此。在這種政治制度下,公民選舉官員來作政治決策,制定法律以及實施各項有關公共利益的計劃。這些官員能夠以人民的名義深思熟慮和有條不紊地商討複雜的問題,這就需花費時間和精力,往往不是廣大的無官職的公民做得到的。
怎樣選舉這些官員?方式很多,差異極大。就國家一級而言,立法議員可以由各個區域選出,每區一名代表。另一種方式是:在一種比例代表制下,每個政黨按其在全國投票總數中所佔的百分率取得議席。省一級、地方一級可以借鑒國家一級的模式,或者採取不那麼正式的做法,透過團體磋商達致共識而不是靠投票去選舉官員。無論採用什麼方式,代議制民主政府的官員都以人民的名義任職,他們的行動是向人民負責的。